飞机上可以携带的充电宝的最大额定能量不能超过160Wh,在此范围内小于等于100Wh可以直接带上飞机不用申请,在100-160Wh之间需要提前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请并且每人只能带两块,大于160Wh的一律不允许登机。该规定是根据国际民航组织以及中国民航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安全管理的公告》来制定的,按照标称电压和容量相加的方式来计算得出:比如一个20000mAh的充电宝如果它的标称电压是3.7V的话那么它的额定能量就是74Wh符合要求;但是同样的一个27000mAh同样使用3.7V作为标称电压的产品却达到了99.9Wh仍然在安全范围内。所有的充电宝都需要有明确的额定能量(Wh)、标称电压(V)、标称容量(mAh)并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没有标签或者标签不清楚、外壳损坏或者鼓包都不允许登机。

怎样才能很快地知道自己的充电宝能不能带上飞机呢?
首先要看充电宝本身上印有参数标签的地方,主要看三个方面的内容:额定能量、标称电压、标称容量。如果只标出毫安时的话,则要用公式“Wh=V×mAh÷1000”自己去计算一下——大多数锂聚合物充电宝的标称电压是3.7伏特,所以20000毫安时对应的瓦特小时数是74瓦特小时,27000毫安时对应的瓦特小时数是99.9瓦特小时,都在一百瓦特小时之内;而30000毫安时就达到了111瓦特小时,在需要审批的范围内了。不能相信包装盒或者电商平台上的参数说明,安检以充电宝本体上印刷的文字为准,没有印刷文字或者文字已经模糊不清的情况一律视为无效。
第二部分 100-160Wh充电宝的操作全过程
适用对象:带有大容量便携式电源、专业的摄影补电装置或者高功率移动电源的乘客。操作流程如下:出发之前至少提前七十二个小时在所乘坐航空公司的官方网站上进行特殊物品申报或者行李服务,并且要上传充电宝的照片以及完整的参数信息、3C认证标志特写和本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的照片;审核结果一般会在二十四小时内告知申请人;获得批准之后需要保留好电子凭证,在办理值机手续和接受安全检查的时候都要主动出示该凭证。
第三部分安检和整个飞行过程中的重要注意点
充电宝要放在随身包或者手提包里,不能装进托运行李里,在经过安检的时候最好单独拿出来放到安检筐里面去,不要把金属的东西放在一起造成报警;有的机场会用绝缘胶带把USB/AC接口处的金属触点包裹起来防止短路;上了飞机之后一定要关掉电源开关,并且在整个过程中都不能给手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充电;如果充电宝不小心滚到了座位下的缝隙里边了也不要自己伸手去拿它,要及时通知空姐来帮忙解决;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去做的话就会被依照《民用航空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四部分 常见被拒绝的情况及避险措施
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包括:没有3C认证标志的充电宝,在额定能量上写着小于等于100Wh之类的含糊说法,外売有明显的刮痕、鼓包或者烧焦痕迹,标称容量和实际值相差超过5%,比如标称20000mAh但是实测只有17500mAh。建议出行之前用万用表检测一下空闲状态下的电压值,看它是不是一直保持在3.7到4.2伏之间;对于已经用了两年以上或者充放电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老式充电宝,即使各项参数都符合标准也最好换掉,因为它的内部电阻增大了之后很容易产生过热现象。
因此合规携带充电宝主要是要“看标签、算价值、提前申请、严格管理”,既可以保证航空安全又可以保证旅途中的用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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